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人力资源 > 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市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现面向市属国企系统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工作业绩突出;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5.法学类、会计与审计类、土建类专业;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过硬;
7.在宁德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本部或权属企业工作满1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或者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6.进入市属国有企业方式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职位
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共计6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
五、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研究决定、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在各市属国有企业发布选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
(二)组织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本人申请并报所在企业同意后方可报名,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22日17:00(10个工作日)。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方式:本次选调以电子邮件投递的方式作为简历接收渠道,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简历。接收简历邮箱为hxndgzb@163.com,投递简历时,应附上《宁德市管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相关材料(职业资格证书、党员证明材料)等资料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入国企方式及其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逐一审查。其中,2008年12月24日至2017年10月25日期间进入市属国企的报名人员,按照《宁德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宁国资委文〔2008〕24号)有关规定进行审核;2017年10月26日及以后进入市属国企的报名人员,按照《宁德市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宁国资党委〔2017〕86号)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收到相关材料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初审,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并采取邮件回复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应当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当注明缺失的内容,并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填。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企业。
(四)考试
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的,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比例未达到3︰1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侧重于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复习范围。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命题、评卷。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方可确定参加面试,入闱人员逾期未提供资格认证文件的按弃权处理。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两天提出书面声明。因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面试人选;造成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正常开考。
(2)面试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查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共设3道题,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制。面试考官一般为7人,从公务员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面试计分采取分项打分法,即每个评分项内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该小项平均分,各小项平均分合计作为面试总得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分数现场公布。笔试和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或邮箱方式通知。
(3)计分办法。如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则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则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成绩合格线为70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以上考生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如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考生成绩须在合格线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为1:1。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选派2名以上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企业进行考察,调查考察对象进入市管国有企业的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并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和主要不足以及综合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并征求选调人员所在企业党组织意见,对考察对象纪检、综治、征信、失信等情况以及个人档案进行审查。考察对象需提供工作总结。
若因考察不合格、放弃选调资格或考察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资格,造成选调职位没有考察对象的,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研究决定、公示与办理手续
市国资委党委根据参加选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等情况集体研究,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和岗位安排,并分别在拟选调人员所在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入职手续。
六、有关事项
(一)严格工作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的报名人员,取消考试和考察资格,已办理调动入职手续的取消调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开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方案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若有疑问请联系市国资委人事科,联系电话:0593-2290178。
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9日
选调-附件.宁德市管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